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: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《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9年-2021年建设规划的通知》(皖教秘财〔2019〕80号)的要求,现需编制我校《2019—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规划》。具体申报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2019年4月9-11日
二、申报对象:各相关单位均可自愿申报本专项资金。
三、申报范围:根据文件规定,可申报以下方面的项目:
(一)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;
(二)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及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;
(三)公共服务体系建设;
(四)人才队伍建设。
重点建设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、硕士学位点申报、专业认证和评估、滨湖校区教学保障等相关的项目。
四、材料填报:
(一)2019-202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项项目文本(附件1),要求2019年项目应详实具体,2020、2021年项目可相对具体。
(二)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(附件2)。
五、材料报送
请于2019年4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(以单位命名)电子版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,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行知楼401室。
特此通知。
教务处
2019年4月9日